【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4 】 【我要打印】 【关闭】
黄墩湖湿地物种保护保育-运河流域邳州段绿色走廊建设
-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黄墩湖湿地物种保护保育-运河流域邳州段绿色走廊建设--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工程已由邳政服投〔2024〕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墩湖湿地物种保护保育-运河流域邳州段绿色走廊建设--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黄墩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南部,与保护区基本重叠。项目区北至龙化村(龙华大桥向西北侧约2km)、南至韩湾渡口、东至邳州与新沂行政边界、西至黄墩湖自然河岸带。
2.建设规模:邳州市黄墩湖湿地物种保护保育项目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工程总面积约 102.76ha(1541 亩),项目总投资约639.68万元。
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第1、2、3、5、6、8、9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工程。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申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申请人近五年来(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26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改造、农田水利或建设内容与湿地栖息地恢复工程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9.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9.1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造价师)、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本企业注册;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9.2技术负责人:须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一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时间截止到本标段评标结束前)。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数字人民币、☑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拾贰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账户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9823000002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26日。
(2)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09月26日9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9时30分。
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江苏省邳州市恒山路4号
邮 编:221300
联 系 人:孙超
电 话:15862126677
招标代理机构:天诚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环城路167号新天地商办楼1#-1-1307室
邮 编:221300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18751680017
天诚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