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01 】 【我要打印】 【关闭】
丰县梁寨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丰县梁寨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业主为丰县梁寨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约133.31万元,其中省财政奖补资金约105.58万元,自筹资金约27.7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梁寨镇新腰里王村、红楼村、夹堤村、周楼村、盖庄村、孟楼村、大王楼村、新闫楼村、四楼村、单楼村、举人庄村。
2.1.2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133.31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丰县梁寨镇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厚度15厘米C30商品混凝土,碎石厚度5cm,总面积13866平方米;含11个标识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1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 0026169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7 月 1 日至2024年 7 月 23 日。
6.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 7 月 23日 09 时30 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7. 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3日 09 时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丰县梁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保平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梁寨街 |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广场b座206 |
联 系 人: 王军华 |
联 系 人:李旺旺、董莉 |
电 话: 13775901799 |
电 话:0516-83689766 |
传 真:/ |
传 真:0516-83689766 |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