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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高架快速路桥梁检测项目(2026GJJC-1.2.3)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2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2】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9 

二、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桥梁检测项目(2026GJJC-1.2.3)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华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91320000763584665X南京市江宁区创研路16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D区2号楼85.73(均分制)856152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91320000756854559L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贤坤路1号82.09(均分制)642135元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上海市政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91310110687353450G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00号78.22(均分制)73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高架快速路桥梁检测项目(2026GJJC-1.2.3)采购包1。
服务范围:三环东路高架(面积39.6万㎡),城东大道高架(云龙区段面积13.0万㎡)。
服务要求:桥梁养护检查等级为Ι级,经常检查,每个月一次;对支座的经常检查每季度一次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环东路高架服务期限2027年1月起,城东大道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7月起,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
服务标准: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 1037-2022)等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
名称:高架快速路桥梁检测项目(2026GJJC-1.2.3)采购包2。
服务范围:三环北路高架(面积35.6万㎡),徐韩高架(鼓楼区段面积4.5万㎡)。
服务要求:桥梁养护检查等级为Ι级,经常检查,每个月一次;对支座的经常检查每季度一次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环北路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7月起,徐韩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
服务标准: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 1037-2022)等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3
名称:高架快速路桥梁检测项目(2026GJJC-1.2.3)采购包3。
服务范围:三环南路高架(面积24.2万㎡),三环西路高架(面积26.9万㎡),大学路高架(泉山区段面积3.5万㎡),徐丰高架涉铁段(面积2.2万㎡)。
服务要求:桥梁养护检查等级为Ι级,经常检查,每个月一次;对支座的经常检查每季度一次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环南路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三环西路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7月起,大学路高架服务期限2026年7月起,徐丰高架涉铁段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
服务标准: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 1037-2022)等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永信、周亮、曹明、李星震、王正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204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30日。
2.定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系人:王正耀

联系电话:0516-87629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联系人:赵茜茜、邓克杰

联系电话:0516-83205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茜茜、邓克杰

电话:0516-83205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