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9】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项目 JSZC-320305-UTCC-T2025-00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系统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04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305-UTCC-T2025-0018
项目名称:2025年秋粮一喷多促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4.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万元;采购包2:46.000000万元;采购包3:9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4.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万元;采购包2:46.000000万元;采购包3:90.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购置秋粮作物“一喷多促”使用的叶面肥和病虫害防控药剂,并确保使用效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0日前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分发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2年度或2023年度,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采购包一、二、三)(注:采购包一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稻飞虱;采购包二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稻纵卷叶螟、水稻二化螟;采购包三登记作物需包含玉米、玉米螟。); 所投肥料产品须具有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采购包四)(注:采购包四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玉米、大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采购包一、二、三)(注:采购包一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稻飞虱;采购包二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稻纵卷叶螟、水稻二化螟;采购包三登记作物需包含玉米、玉米螟。); 所投肥料产品须具有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采购包四)(注:采购包四登记作物需包含水稻、玉米、大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9-0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2025-09-0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贾汪区202_第四开标室(贾汪)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美玲。 联系电话:19351570715。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13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府佐路5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796338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张美玲、王峰、樊章超、李刚、闫强、朱良平
联系电话:1935157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玲、王峰、樊章超、李刚、闫强、朱良平
电话:1935157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