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3-25】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安保服务 JSZC-320300-XZGX-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GX-C2025-0010 

项目名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736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9.736万元 

采购需求:

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护全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医院财产安全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包含: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67598336/15162149062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c61888af-efe2-4c0f-a899-b475ac677ea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9号

联系人:闫雪

联系电话:15152173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联系人:阚童

联系电话:15162149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童

电话:1516214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