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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第一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23】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第一批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第一批工程已由徐水农〔202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第一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涉及瓦窑镇、港头镇。

2.2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整治支渠1条,长0.53km;整治排水沟6条,总长7.56km;拆建及改造配套建筑物6座,其中水闸4座、过路涵2座。

2.3招标范围、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江苏省沂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项目第一批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21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不小于500万元的水利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②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工程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工程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同工程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总监有在建工程是指正在监理或新承接项目(时间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担任总监职务并从事监理业务。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3月30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30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5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6-8033709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 马 晴

电话:0516-889855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

联系人:单旭旭

电话:0516-83861691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