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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河厂调蓄运行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6-02-28】 【我要打印】 【关闭】

奎河厂调蓄运行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本招标项目 奎河厂调蓄运行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徐政服复【2025】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奎河厂调蓄运行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工程总投资: 1888.49 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将奎河厂西北角现状顶管接收井改造为进水泵房,新建奎河进水泵房至奎河老厂生物反应池进水管,新建生物反应池和二沉池调蓄放空管道;对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及二沉池进水渠进行加盖除臭,新建调蓄冲洗系统和除臭系统等配套工程。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范围:奎河厂调蓄运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道路、电气、工艺、除臭系统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注:本工程与“马场湖西路雨污分流工程”为同一批招标项目,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发布施工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可购买以上工程的所有施工招标文件,但仅限中标其中1个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前一个项目中标人,可以参与本批后续工程投标、开标及评标活动,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双方):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附承诺书):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120 天(含);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类似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近五年(自2021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须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四方单位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4)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体双方)、安全员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C证)。

    (5)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709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 2 月 28 日至2026年 3 月 6 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 3 月 6 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2 月 28 日至2026年 3 月 6 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如下:(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8、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 3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12、招标人: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徐州市三胞国际广场1号办公楼

    联系人:马卿然           电话:0516-80802337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梁志斌、蒋百麒      电话:0516-83999057、0516-83999712

    14、监督部门:徐州市水务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

    联系电话:0516-80802070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