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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吴街道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21】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2025年大吴街道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吴街道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  以 贾经发复【2024】27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大吴街道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工程在繁荣路(解台中沟-商城西路)新建d600雨水管约0.3km,在吴中路(利大路-新闫路)新建d800-d1200雨水管约1.6km,在G206国道(疏港路-建湖路)新建d800-d1500雨水管约3.4km,完善雨水管网;在保税区新建d800-d1800雨水管道1.3km,解决积涝问题;对程楼中沟流域支沟(旗山铁路南边沟)进行河道清淤疏浚,长度约1.06km。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5年大吴街道排水防涝治理工程(EPC)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及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后的绩效考核阶段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直至项目绩效考核合格。安排人员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本项目相关的汇报材料(包含并不限于进度、投资、质量等方面),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相关线上平台填报工作。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工期同EPC项目工期共160天(监理服务期指:自监理发出开工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绩效考核阶段不计入监理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完工验收后24个月。

2.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有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信誉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4)其他要求:监理单位不得与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单位及施工中标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þ保险保单、þ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支行

银行账号:9320000101648888950008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 21日至2025年 11月28日 (北京时间);

5.2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于 2025 年11月28日 17 时 30 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3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1 月21日至 2025年11月28日 17 时30 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4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如下:(https://221.229.205.226:8888/tpbidder/)。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 月 12 日 10 时 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2.2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

8.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

8.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大吴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吴中路2号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18606188527

1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12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6-83569890

11.3 监督部门:贾汪区水务局基建安全科  

联系电话:0516-68007613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21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