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0-29】 【我要打印】 【关闭】
智慧水务平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智慧水务平台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徐开管项〔2024〕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慧水务平台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总投资:约1537.28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建设1座调度控制室(利旧改造),包含调度指挥室及机房改造、超融合设备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建设1套智慧水务平台,包含新建生产调度管理系统、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设备管理系统、二次供水管理系统、表务管理系统、水源井监控系统、计量(抄表)中心管理系统、漏损控制管理系统、工单管理系统、数据中台、物联网平台等11个系统,新建系统支撑工具、智能AI助手等,平台对接现有智能消火栓预警系统,预留污水、雨水、中水系统对接平台端口;另有二供泵房改造、水源井改造、智能监测点和DMA分区计量四大现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180日。
(6)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2.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120 天(含);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的供水信息化建设业绩,业务内容须包括与本项目类似的DMA分区建设、漏损信息化建设内容或智能供水信息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全部或部分)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
(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双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7001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 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5 年10月29日至 2025年11月5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于2025年11月5日17时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10 月2 9日至 2025 年 11 月5 日 17 时, 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山路55#
联系人:刘闯 联系电话:0516-83255329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钻石国际A座1013室
联系人:孙雷 联系电话:0516-68870060
12、监督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6-87981150
江苏天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