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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洞山西省控断面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23】 【我要打印】 【关闭】

京杭运河洞山西省控断面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洞山西省控断面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徐港行审投审〔2024〕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港务区财政多渠道统筹资金,项目法人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京杭运河洞山西省控断面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

2.2建设内容:对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桃园河、苏北堤河、柳沿路边沟周围进行河道生态修复、农田退水等工程。其中,河道生态修复范围包括桃园河长约9.8千米,苏北堤河长约4.8千米,柳沿路边沟长约6千米。农田退水生态治理工程面积约10平方千米。通过实施生态拦截系统、水生植物构建、河滨生态廊道建设、对农田灌溉的支、斗、农、毛渠及池塘进行生态化改造,滞留、净化农田退水等生态治理手段,提升河道水质,恢复河道生物多样性,构建健康的水生生态系统,逐步促进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在满足水质提升的同时,通过生态元素的添加,使之恢复良性生态系统的功能。

2.3监理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94.72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 3000万元的类似监理项目(类似工程指河道(或水环境)整治或水系连通改造或生态修复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果以上文件未能反应相应工程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清单(证明材料每面需有业主盖章)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þ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þ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户:600901880001273830006858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6月23日17时30分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联系方式:0516-67561686。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唐茅路158号 

联 系 人: 姜大强

电    话: 0516-8501305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徐雷     电  话:0516-87666966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