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1-25】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徐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徐开管项【202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等多渠道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彭祖大道南侧,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院内;
2.1.2建设规模: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计划建设2栋6层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62583076.83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开工指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计划建设2栋6层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工程是指: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商住建筑除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业绩录入时施工许可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均上传到“中标通知书”模块内。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1)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2)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7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类似工程业绩: 2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8分(具体分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第二阶段: 投标报价: 79-81分 报价合理性: 1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审: 1.1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和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有效投标人低于 3 名时则重新招标。 1.2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投标人业绩评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仍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评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再次仍相同的, 以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确定。 第二阶段评审: 2.1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2.3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取消相应投标人进入二阶段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二阶段的投标人。 | |
第一阶段评审 | |||
详细评审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8分) | 1、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2、类似工程业绩: 2分 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8分(具体分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 |
2.3.1 (1) |
施工组织设计
| 评审因素 | 分值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 |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1.5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5 |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的保证措施,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环保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 2 |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5 |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应用 | 0.5 | ||
注: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1-7)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2、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注: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
2.3.1 (2)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是指: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商住建筑除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业绩录入时施工许可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均上传到“中标通知书”模块内。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1)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2)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注: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参与本项评分; | |
2.3.1 (3)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房屋建筑)为准)。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 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
第二阶段评审 | |||
详细评审 | |||
2.3.2 | 分值构成 (总分82分) | 投标报价: 79-81分 报价合理性: 1分 | |
2.3.2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K 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 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Δ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2 (2)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2.3.3 (3) |
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 |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室)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学校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镇彭祖大道南侧
联系人:孟经纬 电话:199417678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丹丹 电话:0516-85610680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