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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消防科普教育中心暨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20】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消防科普教育中心暨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消防科普教育中心暨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徐政服复〔2025〕136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消防科普教育中心暨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88号。

2.2、工程规模:徐州市消防科普教育中心暨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按共享共用模式,对原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8069.3平方米,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3329平方米(其中主楼改造为徐州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约 11693 平方米,副楼改造为消防科普教育中心,约1636平方米)。另规划室外新建门球场一座。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及道路、绿化、停车等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生产监理等工作。其中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临水临电、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施工、其他零星施工以及工程相关勘察设计管理、配套建设、市政管网接入等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缺陷修复进行监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2.5、监理合同估算价:72万元。

2.6、监理服务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7、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责任;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4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需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最低要求配备总监1名、专监1名、监理员2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7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þ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7026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 月20日至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期:2025年 12 月 11 日 9时 30 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监理方案:24 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55分 ;

类似工程业绩:8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

市场信用评价:2分。

(一)技术部分评审表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方案

监理大纲

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

4分

质量控制方案、措施

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进度控制方案、措施

进度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投资控制方案、措施

投资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2分

安全控制方案、措施

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和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措施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2分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措施

现场组织协调方案且措施得当

2分

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相应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对本项目理解透彻,重点、难点表述清晰,措施得当,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可行的

4分

技术部分得分(A1)

24分

(二)商务部分评审表

序号

评分细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取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0.3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但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不再参与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55分

2

投标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为牵头人业绩)

投标人自 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监理工程,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类似监理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5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工程以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4分

3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每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5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工程以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时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分

4

监理机构

1、总监理工程师

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高级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的得2分,未达到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分;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5年(含15年)及以上的得4分,执业资格10年(含5年)-15年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以上注册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备案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6分

5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投标人承诺投入测距仪、经纬仪、回弹仪、全站仪、水准仪(以上设备每种最低配置为一台,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 ”模块内上传),配备齐全的得5分,每少一种仪器设备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商务得分A2

70分

(三)市场信用评价评审表

序号

评分细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市场信用评价

本项目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监理单位)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 G 值为2 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2=1.55)

2分

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2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a.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c.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zdtjt.com)。  

10、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电话:0516-66998691。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邮    编:221000                   

邮    编: 221000                     

联 系 人:赵工、许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9905160627、19905160628     

电    话: 0516-83289817                     

 

2025年11月20 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