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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6】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使用单位为徐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汉源大道东侧,太行路以北,峨眉路以南。

2.1.2 建设规模:二期工程计容建筑面积约74000.00平方米。包括4#楼、5#住院楼、6#传染病房楼及地库,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上述二期工程的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约19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含住宅、宿舍、厂房、仓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予以认可;其中工程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单位;(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执业人员。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第一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投标人业绩:2分

第二阶段:

投标报价: 87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标书;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评分项为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且排名靠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 5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如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同且影响前9(7、5)名排名的,则以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投标报价仅针对第二阶段入围的投标文件进行,未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B值、C值的)的计算。

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投标报价)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一、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评审(商务技术文件)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2分)

1、施工组织设计:10分

2、投标人业绩:2分

2.3.3(1)

施工组织设计

( 10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针对本项目的内容、环境、现状进行项目总体部署及有针对性的施工作业面划分)

1

建议页数2-5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总工期要求进行分阶段进度节点控制及对应保证措施)

1

建议页数5-10

3、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针对本项目的现状施工环境及交叉作业要求进行切合实际的各阶段质量安全控制及对应保证措施)

1

建议页数6-15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针对本项目的总工期要求进行分阶段进度的资源投入计划及对应保证措施)

1

建议页数6-12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含扬尘治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施工内容,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认为的关键施工技术、及重点难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应保证措施)

1

建议页数15-28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施工内容,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认为开以适用的四新技术及材料,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应保证措施)

0.5

(建议页数 6-15页)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7.1 编制施工阶段BIM实施方案  1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 BIM实施方案,罗列出 BIM 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可利用本公司成功案例相关数据、资料补充说明;

7.2 提交三维展示BIM模型   1.5 分

通过 BIM 技术,制作智能化工程专项漫游展示动画,要求提交 RVT 格式模型文件(需提供*.rvt 格式的模型源文件,否则不得分)。

注:未提供“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或提供的“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该项不得分,不影响施工组织设计其他章节评审,“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以 word、图片、MP4等格式提供,同时提供 rvt 格式的模型源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暗标形式,内容不得出现水印背景、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对彩色字体、彩色图片等格式不做要求。

2.5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纸质书写,共4题,每题0.5分,由评标委员会技术标评委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并附标准答案,在评标室密封后交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答辩现场进行拆封;答辩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密封后,带回评标室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及题目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0分处理。

注: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分

1-7项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施工组织设计1-6项各评分点按篇幅要求编制,每超过 1 页的,扣0.01 分。

(5)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对所有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最高分与最低分差值超过30%的情形),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上述第 8 项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建造师答辩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技术标评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含 BIM)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BIM 的 U 盘中文件名称统一为“徐州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BIM 文件”)评标时,工作人员编号后交由评委以暗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文件完全可读且保证无病毒,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含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含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含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含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3)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2025年9月18日上午11:00前到达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开标室签到参加现场答辩。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按0分处理。

2.3.3(2)

投标人业绩

(2分)

1、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5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含住宅、宿舍、厂房、仓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工程造价以合同金额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每具备1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 2 分。

上述合计得分满分2分;若联合体投标时,业绩认计取牵头人业绩。未在诚信库勾选以其他方式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不计入本项得分。

二、投标文件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88分)

1、投标报价:  87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Δ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不扣除暂列金额)共计    0     元。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算术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而改变。

2.3.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3(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1分)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3 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10日内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徐州市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徐州市解放南路 199 号

联系人:夏科长       电 话:0516-839560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系人:黄沛        电 话:025-83249912  13814006656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