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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6】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复[2024]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玉潭佳苑商业2号楼。

2.1.2 建设规模: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利用玉潭佳苑商业2号楼改造为城建档案馆,建筑层数共3层,总建筑面积5554平方米,其中包括配电室163.53平方米,公共卫生间95.4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约8442924.91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建档案馆一期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商业用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554平方米,改造面积约3662平方米。主要包括房屋加固、电梯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消防等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质量标准:合格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在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7 月 16 日至2025年 07 月 28 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7 月 28 日0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和暂列金额(含规费、税金)共计0元。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公共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三胞广场1号楼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

邮    编:221000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周全

联 系 人:单旭旭

电    话:18852259521

电    话:0516-83861691

 

2025年07月16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