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4-22 】 【我要打印】 【关闭】
泰岳路东延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岳路东延工程 已由 徐州市云龙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泰岳路东延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泰岳路东延道路,西起现状富强路,东至金沙路,长约290米,配套建设交通、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10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设计费约45万元。
2.1.4 设计周期要求:设计服务期限为项目建设全周期;完成勘察至施工图设计期限 30 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设计任务。
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同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海绵城市设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防洪影响评价)等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11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书、□保险保单、□保险担保、□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6368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4月22日至 2024 年5月21日 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21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运路高铁·数字未来城F栋
联系人:庞涛
电话:0516-80803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领海5号楼19层
联系人:史先慧、陈子丹
电话:0516-83209820
2024年4月22日